(冲击案例)深圳宝妈刘婷被某银行起诉信用卡欠款11.6万,却在开庭前48小时通过「特别救济通道」达成免息分60期的协议,比原定还款金额节省近4万元。
(颠覆认知)2024年《全国法院金融纠纷审判白皮书》显示:**34.7%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庭前调解阶段达成减免协议**,平均债务缩减率达27.3%。
(关键认知)收到传票后必须把握:
黄金72小时:立案后至首次开庭前协商空间最大
调解优先期: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明确"调解前置"
当庭博弈点:法官通常会给双方最后协商机会
第一步:破冰陈述
"鉴于目前确实存在履约困难,我方愿意在法院主持下协商解决方案,这是今年工资流水和医疗支出凭证..."
(切忌说"我没钱还"而是强调"暂时性困难")
第二步:证据攻防
向法官出示:
重大疾病诊断书/失业证明
已偿还部分本息的银行流水
其他平台更高利率的借款合同
(证明非恶意拖欠且存在超额利息)
第三步:锚定战术
"考虑到原告实际资金成本,我方提议按LPR的4倍计算已还利息,超出部分抵扣本金..."
(用法律条款框定协商基础)
第四步:终局锁定
"如果今天能达成调解,我承诺本周内先支付20%本金,剩余部分参照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70条分60期..."
(避坑指南)经历过137起债务纠纷案件的律师提醒:
不要在调解书上写"剩余债务全免"(要注明"履行完毕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")
不要接受私下转账(所有款项必须通过法院账户)
切勿签署空白调解协议(必须明确每期金额、截止日期、违约责任)
(重要法规)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五条:已支付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部分,应当冲抵本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