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胜了,可是公司不给钱该怎么办?这时,我们通常只需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。执行局有自己的网络查控系统,会查控支付义务人的财务状况。对于支付义务人的银行现金部分,大部分均支持线上划扣。但是,懂的都懂,网络查控系统有BUG,支付义务人也可能会出现各种幺蛾子,进而影响到执行的顺利进行。在我国,执行难早已是街知巷闻的事实。
近日,笔者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:95后王先生原供职于A公司,劳动仲裁胜了以后,该公司没有履行支付义务,王先生也申请了强制执行,但法院答复“A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款项。”
在与王先生的沟通中,笔者还了解到:1.王先生离职以前,A公司与L公司就在一起办公,有“两家公司合并”的传闻;2.王先生劳动仲裁时,也有其他同事在提劳动仲裁;3.近日,王先生回去看过,A公司已经人去楼空。
笔者通过初步查询,还了解到:A公司成立于2019年,注册资本500万,其中孙姓股东认缴350万,王姓股东认缴150万,二人认缴出资日期均为2069年8月14日。此外,A公司已于2022年9月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之后,笔者还发现了一个细节,在《仲裁调解书》被申请人签名一栏上,签的名字是“戴某某”,而此人正是L公司的法定代表人!A公司真实现状究竟是怎样的?王先生究竟该怎么做呢?对此,笔者建议按如下步骤来处理:1.找执行法官了解具体的执行情况,要回相关法律文书;2.尝试联系原同事,了解A公司的真实现状——搬走or停止经营但没有注销or与L公司已经事实上合并。3.委托律师,继续调查取证,或申请恢复强制执行,或追加两股东/L公司为被执行人,或变更L公司为被执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