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这个我是认同的,无论任何时候,欠别人的钱,都是要还的。
但在欠债还钱和供孩子读大学之间,我坚定的支持先供孩子读大学,然后再慢慢还钱。
人生虽有无数个日日夜夜,但有些机会,仅且只有一次,错过就再也没有了。
孩子读大学的机会,一生仅有一次,若错过,就再也没有机会了。
高考是人生的分水岭,读大学和不读大学的人生,注定是不一样的。
孩子成绩不理想,只能读个民办本科,也要去读,有得读要比没得读好。
不要信读民办本科没用这样的言论。
若读了民办本科都找不到好工作,不读岂不是更加没好工作。
读了还有一线希望,不读是完全没有希望。
提起民办本科,多数人想到的是学费贵。
确实,民办本科的学费要比公办本科贵几个档次,但他录取分数低呀。
作为父母,即便欠债,成失信人员了,只要省吃俭用,能交的起孩子的学费,就该支持孩子读民办本科。
父母成失信被执行人,被限制高消费,孩子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。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,有人将此延伸解释为,孩子不能读民办本科,我觉得解释过大了。
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等高收费私立学校,在招生的时候,查父母征信。
父母若是失信人员,孩子是不给录取的,也就是说,父母失信,孩子没办法读这类学校。
大学招生,按分数录取志愿,不查父母失信情况。录取时间紧迫,工作任务繁重,大学可没空挨个查考生父母的征信。
高考录取不查父母征信,这也就是说,即便父母失信,孩子高考成绩,只要达到所报民办本科的录取提档线,也是能被录取的。
说个很现实的问题。
孩子的受教育权,是不可被剥夺的。
父母失信人员,孩子就读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等高收费的私立学校,法院能给转普通收费学校,大学法院能给转吗,根本就转不了。
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等高收费私立学校,由当地县市级教育局管辖。
民办本科,哪怕是个很菜的私立大学,也是由省教育厅管辖的。
幼、小、初、高,基本上面向本地招生,最多不超省,高收费好定义。
大学,面向全国范围内招生,高收费怎么定义,是按大学属地的标准定义,还是按学生生源地的标准定义,该听谁的。
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。大学若按高收费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入学,实际执行起来是困难的,会有很多麻烦的。
大学才不管那么多,高考招生只按分数录取,公平公正,也没那么多麻烦事。
父母失信人员,孩子是办不了助学贷款的,要报民办本科,得按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大学,要确保能供得起孩子学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