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借贷怎样才能起诉
在涉及到私人借贷纠纷的诉讼程序中,首先必须要具备如下几个基本要素:
1.作为诉讼发起者的原告(债权人)必须与此次诉讼所涉及的事项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性,也就是说,原告必须在此次借贷关系中占有一席之地;
2.必须有明确的被告(债务人)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借款人;
3.原告必须提出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,例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等等;
4.原告必须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来支撑其诉讼请求,比如借款合同、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;
5.最后,此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,同时还需要将案件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。只要以上五个要素得到了充分的满足,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(二)有明确的被告;
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