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案,收到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》,当事人输入收款银行虚拟账号显示“应缴信息不存在,请更正后重试”,因为缴纳诉讼费期限即将届满(期满仍未预交或不足额预交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,依法将按撤诉处理),遂一大早就联系了书记员。书记员同意重发一份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》,然等了一个多小时仍毫无动静,只能尝试再联系书记员,只是电话一直打不通。临近中午,法院终于发来新的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》,但刚刚一试,还是一样不行……
乙案,前日下午开庭,审判法官要求补交一份执行法官出具的加盖法院印章的材料,昨日好不容易与审判法官、执行法官分别沟通好此事。审判法官催着尽快补交《情况说明》,于是今日拨打执行法官固话、手机,只是无论如何就是打不通……
前两件事情有可原,**觉得自己也应反思:1.当事人拖着诉讼费数日未交,自己虽一直提醒、催告,但从未亲自试试“缴费通道”是否顺畅;2.法官、书记员确实很忙碌,一时打不通电话也是常事,自己火急火燎的心态确实不好,应换位思考,多一份理解。然而,**后面要说的两件事,却实实在在是久久不能释然的。
一件是两年前拨打上海某法院一位执行法官电话的往事了,那时几乎是打出了我的心理阴影……**忍无可忍,写了这封催告信,神奇的是,两天后**接到了该执行法官的回电!
另一件就是年前某法院两个交通事故案件,被告之一的保险公司庭后提交了补充证据,法院邮寄给**,**写好了《质证意见》。书记员十一点打来电话催要《质证意见》,意思是最好亲自送来,法官等着年前出判决。下午三点**如约送去,打法官、书记员电话近五十分钟,始终无人接听!若不是**机智拦了个另案法官带话进去,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!年前判决书到底是没出来,只是这件事却让**在倍感无奈之余,又倍感心酸!律师办案,不止是几纸文书、几次开庭,其实是绞尽脑汁、一路艰辛,仅以打通电话的艰难略作说明,并借本文权以自我安慰。